图书馆

        校本部图书馆位于学校东南部,内部设计呈环状结构,中央大厅上部为透明天顶,馆內光线明亮,视野开阔。馆藏布局采用大开间宽布局藏书格式,实图书馆现拥有服务器、各种计算机终端和外部设备,建成了高带宽的馆内局域网和电子信息服务系统。现了集藏、借、阅、检索一体化服务模式图书馆通过校园网和互联网(INTERNET )向网上用户提供文献服务。读者可通过计算机检索本馆的文献收藏信息、文献数据库及网上资源。电子阅览室位于四号楼601室。
.    校本部图书馆资源分布
   

楼层

室名

位置

馆藏或相关服务

联系电话

1

第一书库

东123

收藏社科图书万册和外文原版图书2万册。A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类:哲学.C类:社会科学总论.D类:政治.法律;E类:军事。提供全开架外借服务。

88583142

2

第二书库

东210

收藏中文图书10万余册。类别包括:H语言.文字;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O数学科学和化学;R医药.卫生;TN电子学.电信技术;TP计算机;TS轻工业.手工业;X环境.安全科学;Z综合性图书。提供全开架外借服务。

88525995

3

第三书库

南303

主要收藏工具书,包括年鉴.手册.政书.辞表.辞典.名录.表谱.百科全书等,共6000多种,近1万册。提供全开架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第一阅览室

东310

收藏中外文现刊500余种,外文期刊54种,国内各类报纸81种及部分人大复印资料。所藏期刊侧重综合性。所有期刊县按类别再按刊名汉语拼音排架。提供全开架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88525993

 

第二阅览室

南305

收藏中文现刊400种,近二年以来馆藏中文过刊1000余种,4000余册。所藏期刊侧重专业性。所有期刊按类别排架。提供全开架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88525993

4

第四书库

东410

收藏中文图书10万万册,类别包括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提供全开价外借服务。

88525989

 

报纸阅览室

南305

收藏国内各种报纸百余种。其中藏有较为珍贵的《申报》全套影印本;《晨报》.《民国日报》等部分影印本,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所有报纸按照报纸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排架。提供全开架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88525990

 

过刊阅览室

南303

收藏2000年以来的中文期刊合订本2600余种,共15000余册;英.日俄等西文过刊百余种,近4000册。学科涉及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综合性期刊。所有期刊按照出版年代顺序排架。提供全开架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88525990

5

第五书库

东510

专门收藏本馆馆藏样本图书4万册。提供全开架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88525994

 

人文阅览室

东501

收藏人文类图书,包括文学.艺术.历史.哲学.文化等。以新购进图书为主,不定期更换。提供全开架事内阅览服务,不外借。本室另外配备了4台多媒体电脑,面向本校教师提供馆藏信息查询.中外文数据库检索.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同时也是读者培训的场所。

88525994

6

电子阅览室

4号教学楼
南601

配备了159台多媒体电脑,面向全校师生提供馆藏信息查询.中外文数据库检索.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

88583144

服务部门开放时间

(校本部)

时间

夏季

冬季

流通借阅

周一至周三
周三至周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 0--18:00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期 刊 阅 览 室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 --18:00
晚上: 19:00--21:30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晚上: 18:30--21:00

 

电子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晚上: 18:30--21:30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晚上: 18:30--21:30

1、图书外借程序
   (1)凭本人借阅证,存放好个人物品,在书库入口处领取一个代书板,即可进入书库。
          (2)选书时,每次限取一册。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在取下书的位置上。如不借此书,将其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继续选书;如需借出,取出代书板与书一同到前台办理借书手续。
(3)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撕页、污点、水渍等,如有上述情况应向工作人员提出,加盖污损章。
(4)放回代书板,把图书和借阅证放在借书处办公桌上。
(5)走出监测门在前台等候,待工作人员办理完手续后,携本人借阅证、所借图书离室.

2、期刊阅览程序
        (1)凭本人借阅证,经条码阅读器识别后,换取两个代书板可入室阅览。
(2)如带有书包和私人书刊者,须将个人物品在存物柜上放好。
(3)选择书刊时,每次限取一本。取书刊时,要将一个代书板放在取下的书刊的位置上。
(4)选好书刊后,携另一代书板入座。阅毕将书刊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
(5)交回代书板,换取借阅证离室。
3、借阅册数与期限


读者类型

借书总数量

一般图书

正常借期

文艺类图书

正常借期

允许续借次数

续借期

研究生

8册

 

60天

1册

30天

1次

30天

本、专科生

3册

3册

30天

2册

30天

1次

30天

其他人员

3册

3册

30天

1册

30天

1次

30天

新书阅览室的图书仅限I、K类图书提供外借,每人限借1册,借期1天
* 一般图书:本馆第一书库、第二书库的图书
* 文艺类图书:第四书库中的图书
4、图书续借
        第四书库、新书阅览室图书不得续借。其他书库图书在无预约的情况下,读者可根据需要,在图书到期日前1周内续借,续借期限均为1个月,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起算。每册图书允许续借一次。有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不得续借。
6、图书超期罚款细则
        图书超期每天罚款0.1元;新书阅览室图书超期每天罚款0.3元。
丢失图书,如不能以相同版本图书赔偿,则须按下列规定以现金赔偿:
(1)一般中文图书按原价2-10倍赔偿。
(2)成套图书遗失、损毁其中一册至数册,除收回所剩卷册外,按多卷书总价另加一倍赔偿。
(3)集体借书丢失,经办人须负责查清,由丢失人赔偿;若查不清时,由经办人或集体按规定赔偿。
(4)已赔偿的图书找到原书且没有损毁,或买到相同版本的图书,可到办证室办理退款手续。在此期间内,按逾期罚款规定
四、电子阅览室须知

  1. 电子阅览室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由计算机按时自动计费,标准1元/小时,打印0.50元/张。用户先凭借书证办理账号后再上机,最低开户费及加机时费均不低于l0元。
  2. 首次上机者,须先输入帐号、添加密码后,再输入帐号、密码注册。注册后显示合法用户金额和上机时间,确定后进入“用户名称”,在“密码栏内”输入密码,确定后计算机才能正常使用。
  3. 离开时一定要注销。注销方法是:双击屏幕右下角的一个手型活动图标,系统注销用户,并显示所用机时、花费金额和余额等信息。白天离开时请不要关机,晚上下班时工作人员会关闭机器的所有电源。
  4. 为了保护机器,电子阅览室实行了硬盘保护系统,请需要备份的用户,把数据保存在D分区上。离开前可从电子阅览室购买软盘备份带走。

一、驻济高校馆际互借服务
        我馆开展驻济高校馆际互借服务,我院师生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可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登记后领取馆际互借证。

咨询电话:88525997;咨询部位置:图书馆三楼302室;负责人:陈凌涛

附:1、参加馆际互借图书馆目录
       1、山东大学图书馆                                         2、济南大学图书馆   
       3、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图书馆              4、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图书馆
       5、山东轻工业学院图书馆                             6、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
       7、山东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8、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9、山东经济学院图书馆                                 10、山东财政学院图书馆
       11、山东体育学院图书馆                               12、山东艺术学院图书馆
       1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图书馆                       14、山东警察学院图书馆 
       15、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图书馆               16、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17、济南职业学院图书馆                               18、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19、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                       20、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1、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2、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3、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                       24、山东省教育学院图书馆 
       25、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           26、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  
       27、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           28、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 
       29、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
一、馆际互借服务对象及范围
       仅限于济南市各高校教师、研究生及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
二、馆际借阅服务内容
       1、馆际互阅服务:为济南市各高校持有馆际借阅证的读者提供市内各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的互阅服务(包括电子信息资源)。
       2、馆际互借服务:为济南市各高校持有馆际借阅证的读者提供市内各高校图书馆馆藏的外借服务(现阶段,馆际互借只限于各高校图书馆的馆藏,不包括学校内各院、系资料室的藏书)。
       3、文献复制及传递服务:为济南市各高校的教师、研究生及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提供市内各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复制及文献传递服务(包括电子信息资源)。
三、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的服务方式
       1、馆际互阅服务方式:济南市各高校的教师、研究生及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可凭济南市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到驻济其他高校图书馆阅览。
       2、馆际互借服务方式:济南市各高校的教师、研究生及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可凭济南市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到驻济其他高校图书馆外借藏书。馆际互借以解决教学、科研急需的图书为主,并在本馆缺藏的情况下进行,一般非教学,科研用书不予办理。
       3、文献传递服务方式:读者向本校图书馆提出申请,由所在馆向其他高校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建立文献传递账户,按两馆文献传递服务办法获取所需的全文信息。
四、馆际借阅、文献传递服务时间
       馆际借阅的服务时间由各高校图书馆根据自身的馆际读者流量和实际接受能力自行制定。
       文献传递服务的接待时间,同各馆工作时间保持一致。文献传递服务响应时间为48小时内,3天-2周左右(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完成。
       为保障馆际借阅和文献传递服务的顺利进行,各高校图书馆的馆藏资源目录(书、刊、电子资源)信息应当保证24小时开放。
五、馆际借阅证件管理办法
       对借阅证的管理,各馆应制定管理制度,并要严格执行。对管理不严的馆,服务方有权拒绝服务。
       1、每个参与馆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按商定的馆际互借证数量到图工委领取证件。
       2、使用济南市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服务之前,要预先以个人名义到所在图书馆办理馆际互借服务证件。
       3、馆际借阅证除具备阅览权限外,还允许借书2册(可借外文图书一册),借期按照服务馆规则执行。中外文期刊可凭证阅览,一律不外借。新书及特殊类型文献的借阅权限按各馆规章制度执行。
       4、馆际借阅证使用期限:自办证期开始,为期一年。(期满读者经本校发证部门核准后,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续)证件的挂失、补办,由发证馆按照自身原有的规章制度执行。 如果发现遗留问题,一切责任由发证图书馆承担。

六、文献传递服务收费办法
        ㈠ 馆与馆之间收费办法
       1、借阅文献:2元/册。上机查询:2元/小时。每年年底结算一次。
       2、文献传递服务收费=复制费+(加急费)
        复制费:1.00元/页(复印+扫描+普通传递)
        加急费:10.00元/篇
       说明:普通传递包括E-mail方式、CALIS文献传递、Ariel文献传递、邮寄费、传真和读者自取方式。采取特快专递和人工专送方式传递文献,需加收实际发生的传递费用。根据CALIS文献传递的补贴数额,适当给予补贴。
        2、文献传递账号在第一笔文献传递费用发生以前,应预先存入200元; 文献复制及传递不限制具体数量,但应当与文献传递账户上的金额相适应,一般一次性透支额度不应超过100元。
        ㈡ 读者个人文献复制收费办法。按提供服务馆制定的针对本校读者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读者管理办法
持有馆际借阅证件的读者应当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读者在利用济南市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服务期间,应当遵守对方馆的图书借阅及各项管理规定,不得私拿、撕毁、涂抹对方馆的文献资源,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对方馆和读者所在学校图书馆有权对其做出相应惩罚或处分。
       2、馆际互借者到对方馆进行借书、阅览或检索数据库等电子信息资源,享受该校读者的同等待遇。
        3、校内、外读者同时借阅同一种文献时,校内读者拥有优先权。
        4、馆际互借者复印、打印文献等发生的费用,应由本人按标准当场结清。
八、馆际借阅、文献传递服务的管理与协调
        由省高校图工委组织定期交流有关馆际互借互阅和文献传递服务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读者数据、馆际互借文献统计、开展文献传递情况统计等。遇有问题或特殊情况各馆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图工委负责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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