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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经济学院2008年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竞选选举代表人报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06-02 出处:本站 作者:山东经济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竞选筹备委员会 编辑:付德清)

山东经济学院2007年校学生会主席团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学生会新老成员的交替,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常运转,届日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山东经济学院2008年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竞选。为选出能真正代表全校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现面向全校征集选举代表人。

一、选举代表人

1、选举代表人分为两类:自由选举代表人、固定选举代表人;

2、选举代表人条件:

1)自由选举代表人:所有山东经济学院在籍学生,均有资格报名;

2)固定选举代表人:由山东经济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团担任(包括各院部学生会主席及宿舍管理委员会主席)

二、自由选举代表人报名方式

1、自由选举代表人实行全校自由报名方式,校本部学生须本人持学生证到校学生会办公室(老图书馆三楼)报名,明水校区学生须本人持学生证到共青团工作部(4号教学楼106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校本部为66下午五点,明水校区为6月6日下午三点。

2、报名截止后,由固定选举代表人从每个单位的报名人中各随机抽取40名作为本次竞选的自由选举代表人。

1)在校本部除文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外,其他单位各抽取20名,上述五个学院各抽取40名。在明水校区各单位随机抽取20名。

2)若有院部自由报名人数不足,则视为自动弃权。

3)文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抽取的40名自由选举代表人只参加校本部的答辩会投票。

三、选举代表人权利

1、每位选举代表人都享有公平的一票选举权;

2、选举代表人可以对竞选人投赞成、反对、弃权的投票;

3、选举代表人享有对竞选筹备委员会及执行小组的监督权,了解选举进程的咨询权、质询权,甚至有权要求竞选筹备委员会作出解释;

4、选举代表人享有对竞选人的监督权,检举权。

四、选举代表人义务

1、选举代表人应以诚实、公正、积极的态度参与学生会竞选的活动,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利;

2、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前,选举代表人不可有散布未经确认的消息、终止选举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行为,否则以违规论处;

3、对于违规选举代表人,情况查实后,经竞选筹备委员会批准,将暂停或撤销其选举权;

4、选举代表人如果在选举当天未能到现场进行投票,视其为自动放弃选举权;

5、竞选答辩环节,所有选举代表人须持本人学生证入场。

五、附则

1、报名时间:     校本部        6月3——6月6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明水校区      6月3日——6月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30

2、本次竞选的解释权属于山东经济学院2008年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竞选筹备委员会

 

 

 

 

              山东经济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竞选筹备委员会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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